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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安排(9月-10月)
作者:杨百胜发布日期:2022-09-19点击数:

 

我院在实训大楼的216-217室为物证技术实验室,主要进行物证技术包括指纹鉴定和足迹鉴定等方面的实验教学,以配合证据法的学习。为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郑全新为首的实验室安全月(包括日常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郑全新书记

副组长:邹爱华院长

成员:杨百胜,刘晶,禹妍


组长郑全新书记全面负责实验室及全院安全工作,不定期巡查实验室及全院的安全工作情况,指出问题,实施整改。

副组长邹爱华院长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领导工作,每学期不定时(基本上一月巡查一次)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如果发现问题,就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到位,排除隐患。

小组成员在组长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学院《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患和排查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随时发现问题,并根据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直到排除隐患,达到安全要求。

为了落实安全月及日常实验安全教学的需要,我院实验室加强了安全制度建设,根据我院文科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保证实验室教学工作的安全开展和学院实验设备的财产安全,我院制定了《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及《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并按学校要求悬挂在实验室内墙上,严格按照这些规章制度和守则执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在实验教学中向学生宣传安全知识,确保操作规范,不出现安全事故,遇到隐患及时排除,保证我院实验教学工作能够安全顺利进行。

为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我院安排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实验教师对实验课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操作规范的培训,使所有参与实验的同学都能够了解实验室安全操作的要求,安全有效地完成实验课程,不使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月期间,凡是涉及到我院的活动,我们会准时参会,认真听会,领会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总结经验,并向广大师生进行传达,做到人人都具有安全知识和防患意识,确保实验室的绝对安全,不留遗患。(审核人:郑全新)

 

 

                           实验室管理员:杨百胜     

2022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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