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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培养“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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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我院在光明日报上刊发文章《湖北大学: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培养“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立足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定位”、“价值引领”“育人机制”等方面总结我院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新举措、新探索,社会反响热烈。原文如下:

学生团队赴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分局调研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法治问题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的下移,传统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面临适应性挑战。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立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战略、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和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的办学定位,着力探索培养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的“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精准定位

对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人才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最后一公里”在基层。基层社会需要构建以自治为基础、德治为补充、法治为保障的“三治结合”治理新格局。传统的法学教育较偏重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对德治和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的关注度不够,难以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对自治、法治和德治三种能力素养兼具人才的需要。“三治会通”型卓越法治人才是以适应基层社会治理所需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所需的综合素养为旨归,在系统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上,熟悉德治的基本理论和治理方式,明确自治的规范运作和作用场域,熟练掌握三种治理方式的内在联系、各自优势和融合运用规律,具备融会贯通地运用三种治理方式处理基层社会治理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人才。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通过三个方面的转型实现了“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定位:一是从跟随型向聚焦型的目标转型。通过与部属高校错位培养,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使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加务实;二是从法学专业通用型课程到以基层治理法治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的转型,使知识体系与基层社会需求对接更加紧密;三是从法学理论学习为主向法学理论学习和基层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并重的转型,使法学人才走向社会更加顺畅。

价值引领

构筑“德法兼修、三分一合”的培养体系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统筹“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项目”省级质量建设工程、省级法学实务教学中心、10个协同育人基地、20个基层“三治”实践联系点和80多位实践导师等资源,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构筑“德法兼修、三分一合”的课程体系。

  一是置顶“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德育培养的价值内核。通过“德法兼修、德育为先”的价值引领,保障“三治会通”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湖北大学法学专业通过举办法治、德治和自治格言书画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基层三治”讲坛,牢筑三治会通的思想认知;通过参观古代县衙遗迹、乡村德治文化遗存,感悟传统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法律、道德和乡规民约的智慧和经验。

  二是聚焦“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三分一合”的核心素养。“三治会通”卓越法治人才输出的基本要求是在每一种治理方式下形成扎实理论功底和与之相适应的实务技能,并具备将三种治理方式融通的能力。湖北大学法学专业通过设置“三分一合”的课程模块,聚焦“三治会通”人才的核心素养。“三分”是对应培养三种能力的知识模块,即法学通识、法学核心课程和基层执法方向课程模块,重在培养法治素养;德治文化和法律职业伦理模块,重在培养德治素养;基层社会自治专题课程模块,重在培养基层社会自治素养。“一合”是将三种能力综合运用的实务训练模块,即基层执法和纠纷多元化解实践实训课程模块,重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和德治基本理论和技能解决基层执法和纠纷化解的实践能力。“分”有利于学生系统掌握每种治理方式的理论体系和技能要点;“合”有利于知识和技能间的融通,精准定位基层治理中需要运用“三治结合”方式解决的法治实践难题。

深度协同

夯实“三治会通”的育人过程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积极探索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建立深度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夯实“三治会通”型法治人才能力培养的过程。

  一是紧扣基层社会治理特点,建立校政和校社“双协同”模式。以“双师选聘,多师同堂,共同指导,平台带动”为抓手,与检察院、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律所建立协同育人基地,在“双导师”指导下,通过观摩、参与和共同研讨基层司法、执法活动,深入分析和领会基层纠纷解决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产生的“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与乡镇、街道社区建立“三治”实践调研观测点,持续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走进“百村千户”调研活动,聘请乡镇(街道)、社区人员任“三治讲堂”讲师,培养学生将“所学、所见、所听、所思”融会起来,以深入基层体会“三治结合”的实践助推“三治会通”知识结构和综合技能的不断提升。

  二是运用“四重结合”教学形式,畅通“三治”的“会通”渠道。“一重”即坚持法学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的深度融合,实现课程思政、德法兼修全程化;“二重”即坚持课堂教学与书院研讨两种教学形式同时开展,实现讲授型学习与研究型学习的功能互补;“三重”即坚持一师与多师课堂结合,丰富教学过程的交互性,实现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的融通化;“四重”即坚持线上虚拟仿真与线下基层现场教学结合,通过虚拟仿真教学构筑学生对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的理论推演模型;通过卓越课堂“进社区、进法院检察院、进执法一线、进律所”,使实务实训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进行或再现。

  三是结合协同育人单位工作内容,创建基层社会治理“订制项目”。针对基层民主选举、居民婚姻家庭、财产权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等事项,与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联合开设暑期“专项法务”培训班或实习项目;通过开展“观筑暑期培训生计划”、“智善盈学”训练营、“调解网——湖大法援在行”、“智才计划”等针对基层治理的专门实践实训项目10余项,延伸了专业学习的课堂,使面向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务人才培养更加专业化。

  四是共建各类协同育人平台,强化“三治会通”能力训练过程。以协同育人单位办结的各类案件为基础,组织专业教师与实践导师共同编写卓越系列教材教辅,建设教学基础资源平台;以武昌居民调解中心(调解网)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学生从深度参与的基层纠纷解决实践中感知自治、法治和德治三种方式共同作用的机理和过程;通过法学专业学生团体、教师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律所、街道社区等共同举办基层社会治理系列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法规起草与论证、社区自治规约讨论、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实现学生对于三种治理理论和法律技术的融会贯通。

多方联动

提升“三治会通”的育人成效

  湖北大学法学专业充分践行“专业教师+实践导师”“校内跨专业融合+协同单位多层次培育”的多方联动协同育人机制,通过近5年探索与实践取得的一些成效来进一步检视人才培养定位和体系的合理性,优化育人过程。

  一是发挥高校理论研究、法律实务部门实践和基层“三治结合”的经验优势,联合编写实务类教材,形成了适应基层“三治结合”所需能力的卓越系列创新教材和“三治会通”指导读物11本;二是召开全国性高校师生、基层实务部门工作者参加的基层治理研讨会,提炼基层三治实践成果,定期出版《法治城市研究》辑刊;三是师生共研基层治理的立法、执法和纠纷解决等内容课题,学生参与教师主持的地方基层治理立法起草、法规论证、对策建议等30多项,部分对策报告受到省市政府部门的肯定和采纳;四是激发学生主动深入基层寻找创新选题的积极性。近5年,法学专业学生以基层治理问题的法治对策为主要研究领域,申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达到28项,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实践报告近60篇,毕业论文选题有40%以上聚焦基层“三治结合”问题。法学专业两支学生团队参加第二届中国大学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分获湖北赛区一等奖、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多人获得武汉市“普法网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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