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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专题之“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例分享”

时间:2024-11-27 浏览量:

通讯员 李平2024年11月25日下午,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法实务专题(公司法务方向)第四场辩论赛于湖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本场辩论赛的正反双方均来自23级法律硕士(法学)班,辩题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应不应该获得著作权保护”。湖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老师以及研究生工作站校外导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武汉)基地咨询专家张玲律师担任评委嘉宾。

开篇立论,正方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应该获得著作权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且属于智力成果,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反映了人类的思维模式、体现了人类价值观的输出,将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有利于促进社会科技发展。反方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具备独创性,将其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会突破现有的民事主体制度,亦不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经过激烈探讨,最终反方队伍获得本次辩论赛的胜利。



赛后点评环节,张玲律师肯定了双方辩手的精彩发言,并指出本辩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双方辩手的辩论技巧娴熟,对于选题的核心观点把控到位,但在表达语速上应多注意。课程主讲老师张颖对本场辩论赛进行细致的总结。



随后,张律师围绕“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实务问题分享”进行了主题分享,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互联网法院审理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情况,并探讨了她正在办理的有关“线上KTV”APP涉著作权侵权案。张律师系统而生动的分享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网络音乐著作权基础知识的认识,更提升了同学们在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实践技巧。(审核: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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