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1.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全体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心理健康意识。
2. 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理成长环境。
3. 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师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干预,帮助师生解决心理困扰,促进其身心健康。
4. 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师生掌握应对压力、挫折和情绪的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2.全员参与,协同育人: 充分发挥学院、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作用,形成全员参与、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3.尊重差异,注重实效: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科学规范,专业发展: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 工作内容
(一) 心理健康教育
1. 专题讲座:
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内容涵盖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交往、恋爱心理等方面。
2. 团体辅导:
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主题鲜明的团体辅导活动,如新生适应团体、学业压力管理团体、职业生涯规划团体等。
3. 网络宣传:
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调适技巧、心理援助资源等信息。
4. 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心理剧表演、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院文化氛围。
(二) 心理咨询与辅导
1. 个体咨询:
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具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和专业老师,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2. 团体辅导:
针对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开展主题鲜明的团体辅导活动,如情绪管理团体、人际交往团体、自我成长团体等。
3. 心理测评:
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新生、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心理测评,及时发现和干预心理问题。
(三)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1. 建立预警机制:
(1)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心理危机学生。
(2)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队伍,形成心理危机预警网络。
2. 完善干预机制:
(3)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机制,与校内外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
3. 加强后续跟踪:
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其心理状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院芯宠服务队成员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提升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
3. 加大经费投入:学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心理咨询室建设与维护、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4. 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内容,及时报道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提高师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沟通,协同合作:各部门和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注重实效,持续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注重实效,以解决师生实际心理问题为目标。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 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素质显著提高。
2.心理危机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安全得到保障。
3.学院形成积极向上、和谐友爱的校园文化氛围,学生健康成长。
七、 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