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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法学院(111)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5-03-21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学习形式

拟招生人数

已接收推免生

是否调剂

备注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4

0

含专项计划1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39

0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030100

法学

国家A类线(单科及总分均满足)

035102

法律(法学)

(二)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四、报到流程

(一)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和体检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5328日下午14:30-17:00

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北大学法学院三楼会议室

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往届)和学籍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往届本科毕业生和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访问https://www.chsi.com.cn/,登录个人学信档案后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直接手机扫码验证或通过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查询),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核对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查询核对地址:https://zwfw.cscse.edu.cn/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初试准考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英语四级合格证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

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备查




录取名册复印件(须盖学校录取公章)





2、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复试前联系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复审。

3、考生须携带能证明本人最高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4、请考生现场报到时提交复试报告(一式五份),内容详见附件,复试报告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5、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复试费用:

①费用标准:复试费100

②缴费方式:微信现场扫码缴费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各专业笔试科目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名称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030100

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合卷

329

08:30-10:30

具体地点可在现场报到时查询

035102 法律(法学) 民法学、刑法学合卷

(二)外国语能力测试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包括:个人自述1-2分钟,内容为自我介绍、个人经历等;对话交流 3-5 分钟,关于学习生活、学术话题等。

2、测试时间:329日下午14:30开始

3、测试地点:具体地点可在现场报到时查询

(三)综合素质考查

1、综合素质考查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及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范围包括法理学、经济法、民法、刑法。考察形式为审核复试报告和抽题作答。复试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抽题作答为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抽取后启封念题并作答(专业题二选一作答),答题时间为3-5分钟。 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时间为5-8分钟。

2、考查时间:329日下午14:30开始

3、考查地点:具体地点可在现在报到时查询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笔试(闭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卷

3、加试时间、地点可在现场报到时查询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100×6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40%),各项成绩折算后均保留2位小数。

(二)录取方式

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针对加试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按照总评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若总评成绩排名相同,则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排序。

复试全部结束后3天内,在法学院网站对总评成绩进行公示。成绩公示期为 3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申诉。

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

电话:027-88660438   邮箱:1952234069@qq.com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之后另行组织。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030100法学接收调剂的初试报考专业范围:030100法学(含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110军事法学)。

4.035102考生调入专业应为法律硕士类,不接受法学硕士调入法律硕士。

5.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规则、调剂考生报到复试等另行通知。

(二)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28日起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志愿,并于48日登录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

3、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知识结构、学术创新能力、综合实践素质等条件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被我院拟录取。



湖北大学法学院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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