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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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法学院

湖北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96年的湖北大学法律系,199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湖北省属院校中最早招收法学本科生的院校。湖北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联盟创始单位,湖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2002年挂靠马克思主义原理硕士学位点开始招收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授权学位点,2019年获批法律硕士授权点,另外招收成人自学考试和双学位学生,并设有湖北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和人权与公法研究中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专业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专业是湖北大学的校级品牌专业,2009年获批省级法学实务教学中心,2016年获批湖北省“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建设专业2019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2020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2020年获批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有湖北大学—武昌区法院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和多个协同育人基地、“三治”基层实践联系点。现有专任教师 33 人,博导 3 人,硕导 21 人;教授 6 人,副教授 14 人;国家级人才 1 人、省级专家 1 人、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1 人,多人担任省市人大政府立法、咨询与论证专家,专任教师均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40岁以下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多人有出国访学交流经历,还聘请了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等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近百名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导师,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近年来,专任教师主持各级各类课题百余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及其他部委项目、省级项目近50项,横向项目40余项,省级教研项目1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40余部,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近10项。目前在房地产管理、法治城市、电子商务、网络治理方面发表了有国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定特色,具有同行认可度和社会美誉度。

湖北大学法学院长期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以培养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特色,在法治人才培养上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与实践,人才培养不断取得新成绩。学院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0%,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超过35%,考研录取率超过30%,每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多名毕业生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名校法学院深造,多人就职于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知名律所及大型国企,适应能力强、成长晋升快,一大批杰出校友已成长为单位骨干,广受社会好评。

湖北大学法学院始终秉持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地方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制定建言献策,践行科学研究服务社会需要和实践需求的宗旨社会反响较好。多位教师通过调研咨询、立法论证、参政议政等方式,助力法治湖北建设,部分研究成果地方立法采纳。在湖北省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学院“文明城市建设法治保障团队”多地考察指导十堰、荆门、宜都等七市县获中央文明办授予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学院注重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办、承办学术会议,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

多年来,湖北大学法学院依托武汉、立足湖北、辐射全国,为国家与地方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展望未来,学院将以“学科立院、学术兴院、人才强院”为发展理念,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本科教育为基础,以科学研究为主导,以教书育人为目标,践行为国家和地方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的使命,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一如既往地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