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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2019年后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专题培训班”

时间:2023-08-25 浏览量:

 

为加强和深化对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的理解学习,提高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于2023年8月22日,我院江岚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张素华一行赴常州参加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2019年后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专题培训班”。



本次培训为期2天,由教指委副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和教指委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分别主持。8月22日上午,常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海群作致辞,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副局长、教指委委员丁天球作重要讲话,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解读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教指委副秘书长王健介绍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沿革与发展;8月22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华东政法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杨忠孝就《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及实践基地建设》作了系统分析。



8月23日上午,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吕伟耀处长分别细致介绍了法律专业学位类别简介及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法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与模拟法庭大赛情况通报等重要内容。西南政法大学白雷介绍“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基础信息平台”。稍后,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的专家领导分别就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经验作分享交流。8月23日下午,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钢分别解读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站运行机制及通讯员的具体职责。随后,教指委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时延安就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进行了深入讲解。最后,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贵州大学的专家领导相继分享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经验。



会后,江岚副院长结合湖北大学法学院实际,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特色、实践教学等方面与部分参会领导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沟通。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报告详实,我院收获了许多有益建设经验和改进思路,也为做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作为2019年后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学院参会教师深受启发,获益良多。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学习本次培训的重要内容,对照实际问题和指标体系,继续做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整改落实工作。

(审核: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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