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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学位授予标准专家论证会

时间:2024-11-07 浏览量:

2024年11月6日,湖北大学法学院召开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专家论证会。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法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院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教授、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张靓主任、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主任、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徐璐副主任四位论证专家。江岚副院长主持会议,邹爱华院长、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法硕中心办公室主任龚哲副教授、研究生办公室秘书张素华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由湖北大学法学院邹爱华院长对专家百忙之中参加学位授予标准论证会表示感谢,并对出席论证会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江岚副院长详细汇报了法学硕士学术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专家们听取汇报并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专家们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就学术型硕士应具备的学术素质、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型硕士应具备适应实务需求的实践能力、写作能力等学位授予标准展开了深入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

最后,邹爱华院长表示十分感谢各位专家的建议,我院会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审核人: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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