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大学法学院组织调研团队赴武汉市与荆州市开展专项调研活动。本次调研以“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实施状况”为主题,聚焦专门教育“矫治对象识别——矫治教育实施——矫治效果评估”前后相继的三个核心环节,旨在考察专门教育制度实施现状的基础上,为专门学校建设提供参考意见,推动专门教育制度落地见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度调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普遍化、低龄化的趋势,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制度”,明确规定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专门教育学校的试点建设。
湖北大学法学院江岚老师带领调研团队,实地走访了武汉市砺志中学与荆州市大垸育才学校两所专门教育学校。在调研过程中,团队与两所学校的校领导、教师以及驻校法治副校长进行了座谈交流,围绕“罪错未成年人的入校标准是否明确”“跨部门转介是否畅通”“课程设置是否符合个体差异”“社会回归路径是否健全”等核心问题,展开系统性访谈与信息采集。

武汉砺志中学构建了“习惯教育——法治教育——文化教育”三阶段的矫正模式,在日常教学中融入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强化生活自律,帮助其逐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荆州市大垸育才学校坚持“矫治正心”的核心理念,积极推进心理干预、家庭协同等多维机制创新,鼓励学生参与劳动实践与志愿服务,从而实现行为与认知的内在转化。两所学校虽然在理念上各有侧重,但均以法治教育为主线、以习惯矫治为核心,探索形成了适应学生差异、融合多方资源的专门教育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同时,调研发现,在制度落地的过程中,专门学校普遍面临生源标准模糊、师资队伍稳定性不足、家庭参与机制不完善等现实困境。上述问题表明,专门教育制度在实践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较大的张力,亟待进行回应。

此外,为更加全面地了解专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境,调研团队在走访专门学校的基础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安、检察的未成年人业务部门开展了深入访谈,走访了包括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内的多个单位,通过听取一线的意见,力求从教育与司法的多元视角发现专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路径。
下一步,团队将围绕调研成果撰写实践报告、咨政建言等,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助力构建更为科学的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体系。(审核:江岚)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s://news.hubeidaily.net/hbrbsharenew/news_detail/5/4344245/3899551/0?w=1753841342746&uik=gvzivav7&share_plat=browser&sec=16169547&contentType=5&historybac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