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莹

    郑莹,女,湖北潜江人,2000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湖北大学法学院工作,2010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现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主讲经济法、财税法、金融法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财税法、金融法。
    研究成果:主持湖北省教育厅基金两项、横向课题若干项。主编教材两部,在《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江汉论坛》、《科学社会主义》、《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主要研究成果
[1]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N]. 人民日报,2015-04-14(007).
[2]论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J].江汉论坛,2015(03)
[3] 论责任保险第三者的保险金请求权[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2(01)
[4] 论人大作用发挥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途径——以城市房屋征收为视角[J].科学社会主义,2014(03)
[5 基金会的税法规制初探[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4)
[6] 析网络信息传输与数据库的版权保护[J].图书情报知识,2004(01)

 

 

 

上一条:曾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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