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举办“法律主题讲座”
作者:发布日期:2020-12-03点击数:

   (文/张蕴含 图/学生会)12月1日,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主题讲座”在商学院三号报告厅举行。法律系江岚副教授邀请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王秀菊律师带来一场主题为《民法典监护制度和可撤销婚姻疑难点》的讲座。法律系蔡大顺、郑若颖老师出席本次活动,法学专业及学校其他专业共计780余名学生通过线下或线上形式参与本次讲座。

    王秀菊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及房屋继承、买卖、租赁纠纷等领域,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和房产及物业纠纷的调解处理,为我校近年来开展协同育人系列活动的合作单位调解网所聘请的公益律师,是武汉晨报首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师、武汉市妇女联合会婚姻家庭调解中心调解师、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民主同盟妇女专业委员会委员。

    王秀菊律师从限制行为能力人与监护制度变化出发,介绍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减小,指定监护人前置程序取消,监护人范围扩大等等新变化,解读了关于收养子女的新规定,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司法实践疑难点等内容。王秀菊律师还以生动的案例说明了婚前患重大疾病及告知义务举证的责任方及其疑难点,重大疾病的如实告知义务及其相关注意事项等。

    在答疑环节中,王秀菊律师对学生提出的与监护制度修订相关的问题给予了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蔡大顺作总结性发言。他指出,民法典的修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向本次讲座中讲的婚姻法的知识更需要我们每个人懂得,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民法典,将民法知识与生活联系起来,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

    据悉,本次讲座是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宣传月”活动中的主要活动之一,旨在向学生介绍民法典修订后的新变化,加深学生对民法典的了解。后续学院还将开展12.4宪法日宣誓、“律政之声”辩论赛等相关活动。

上一条:法律系曾丽洁参加“当前世界格局变化与欧盟法研究”研讨会
下一条:我院郑全新陈焱光教授受聘担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