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中国教育报】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良性互动并蒂生花
作者:曾丽洁 邹爱华 刘文祥 郑全新 孙友祥 陈焱光发布日期:2016-09-06点击数:

长久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两难困境”。如何兼顾二者,培养“综合素质高并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近年来不断摸索法学本科教育中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平衡之道,认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不止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而是包括考试能力在内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这一契合可使二者良性互动。我们通过“三五”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茎干一枝、并蒂生花。

以“五大素质”为目标

一个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以下“五大素质”:扎实的理论知识、畅达的口头表达能力、严谨的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和娴熟的考试能力。这“五大素质”也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目标一致,我们才可以探索二者良性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打破长期以来存在的学生忽视课堂学习、埋头忙于准备司考的怪现象。

以“五大方案”为载体

为实现“五大素质”的目标,我们以“五大方案”组成了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融合的人才总体培养方案。

1.确定师资优化方案,培育“三师型”教师

培养“综合素质高并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需要“有理论、能实践和善于指导司法考试”的综合素质高的“三师型”教师。我们确定了“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师资优化方案,从招聘到在岗培训、引进外援等多方着手,建立能够满足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培训融合互动之需要的“三师型”教师队伍。

2.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双目标课程体系

我们设计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融合的课程体系同心圆,以通识教育课程为背景,以法理、法史和宪法为基础,以民刑行及诉讼法为核心,以民商经济法为拓展。外围还增加了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而与司法考试没有直接关系的课程,如管理学通论、经济学通论、法社会学、法律英语和实验教学课程等,以期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知识融通能力。同时,我们调整了培养计划中一些司法考试重点课程的课时数,延长教学学期,提前安排必考课程,保证学生大三修完所有必考课程。

3.改进课堂教学方案,形成良好课堂教学生态

课堂教学目标由传统的灌输知识转变为多元目标,除了讲解法律知识,还要告知法律知识的法律渊源、在实践中的运用方式,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察方式。课堂教学的方式也从传统的“灌输式”向新型“合作式”、“探究式”转变,角色定位从传统的“主角老师主导—配角学生服从”向着“老师导演—学生主演”的方向转变。

4.运行课外学习组织化管理方案,形成学生自治学习氛围

为了引导和督促学生将课外时间有效地用于学习,我们指导学生成立了课外学习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并负责实施课外学习组织化管理方案。

5.制定论文写作指导方案,提高学生书面表达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中,考察书面表达能力的第四卷的成绩成为考生能否通过的关键,法院判决上网公布这一司法制度改革对法官的书面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加强了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训练,制定了由课程论文指导方案、学年论文指导方案和毕业论文指导方案三部分组成的论文写作指导方案。

以“五大结合”为措施

具体而言,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五大方案”是通过“五大结合”措施来实施的。

1.专职教师提质与兼职教师引智相结合

在聘用法学教师时,我们不仅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还优先录用拥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能够从事司法实践的教师。目前,61.5%的专职教师拥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2.2%的专职教师兼任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家库专家、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人民陪审员、政府法律顾问。我们鼓励教师钻研司法考试指导技能,将辅导学生应对司法考试作为教学内容之一,并予以考核。

我们积极推荐校内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提升专职教师的实务操作素质。2014年,邹爱华教授入选湖北省“双千计划”首批人员,到湖北省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挂职担任副总队长两年。2015年,赵红梅副教授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一年,江岚老师到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挂职锻炼半年。

同时,我们还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工作者和行政人员共14人担任兼职教师,定期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到校举办讲座。

2.知识的讲授、运用和检测三者结合

我们不仅从理论上讲解法学和法律知识,还结合实践,通过案例分析、讨论、模拟等方式训练学生运用知识,并结合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让学生了解国家司法考试检测方法。

3.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相结合

我们通过非课堂教学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和表达能力。我们充分发挥学院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既锻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培养学生的情怀与责任感;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服务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法理辩论赛和律师杯竞赛等竞赛性活动,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关注并探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热点问题。

4.自主学习与组织化学习相结合

为帮助学生在课外进行有效的学习,我们在网上建立“琴园法学论坛”,师生藉此交流学习资源,探讨学术、职业甚至人生问题。我们还组织学生成立了湖北大学法学会、法学学术交流协会和司法考试推进委员会三大组织。法学会负责法律知识运用的实践,组织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法学学术交流协会负责理论思维训练,以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为主体,以生活中的法律热点为话题,邀请专业教师参与,师生共同探讨。各班组建司法考试推进委员会负责考试性知识和能力的提高,提供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和服务;在班级QQ群发布每周的学习内容供同学们据以安排自主学习;定期组织模拟考试,奖励成绩优秀的小组,并帮助每个同学分析试卷,查缺补漏。

5.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相结合

为提高学生学术研究的能力,提升写作水平,我们采取“师生选题一贯制”论文写作培养方案:大学二年级的学年论文选题以学生自由选择为主;大学三年级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选题以老师出题为主;大学三年级的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选题连环,即,选题相同或相近;为学生配备相对固定的指导老师。这样既节约时间,也加深学生对某一理论问题的深度思考,还能提高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有助于学生在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考试中获得好成绩。

以“五大成果”显实效

通过实施“五大措施”,“三五”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实效。

1.教学资源建设出硕果

法学专业建成校级精品课程《宪法》、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刑法学》和《基本权利与公民生活》。近五年,专职教师主编或参编大学本科生教材13部。

我们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与武昌区法院、江汉区司法部门等实务部门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实习实训合作关系;模拟法庭活动成为本专业的一个亮点;湖北大学法学实务教学中心获批为湖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教研成果广交流

近五年来,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出相关教研论文20余篇,并通过发表、全国会议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其中,邹爱华教授的《司法资格考试与素质培养良性互动的理论与实践》《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效果评介及其启示》《素质培养与司法考试融合的法学教育研究》,陈焱光教授的《社会需求导向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初探》《法学专业通识教育的维度与路径》等都获得了很好的评价。“三五”人才培养模式教改项目组成员邹爱华教授和蔡科云副教授还获得了湖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3.学生创新能力得锻炼

我们的学生凭借着扎实的理论知识、畅达的口头表达能力、严谨的书面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连年在湖北地区法学专业的各项辩论赛中获得佳绩。学生的科研能力也得到了锻炼。2008级至2012级学生公开发表论文61篇,获国家级别创新创业训练项目7项,湖北省创新创业训练项目3项。

4.学生培养质量得提升

“三五”人才培养模式自2009年首次试行以来,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得到大幅提升。近五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近四年的考研录取率在20%以上。实习单位和用人单位对学生的素质给予了高度肯定,许多学生在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学生在司法考试中也取得很好的成绩,近五年的通过率维持在35%以上,并呈逐年增加趋势,2015年已达到41.4%。

5.教改方案被推广

“三五”人才培养模式的教改成果于2011年开始在湖北、广西等地部分省属院校的法学专业推广应用,收到良好效果。近五年来,这些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和就业率逐年升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作者:曾丽洁 邹爱华 刘文祥 郑全新 孙友祥 陈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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