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刑事实务课堂走进青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发布日期:2016-06-21点击数:

    (通讯员龚月茹)为加强同学们对于刑事法律实务的认知,提升学生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6月20日上午9点,我院2013级、2014级法学班以及2014级法学辅修班140余名学生在邓小刚、江岚两位老师带领下,来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

    由于此次旁听涉及人数较多,为了给湖北大学法律系学生更好地展示本案的证据环节,青山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前特意安装了一个投影仪便于在审理过程中做多媒体示证。

    上午9点30分,在书记员郑重地宣读完庭审秩序后,本次庭审正式开始。本次旁听的案件是胡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在被告所在地青山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本案被告人经济条件较差,由司法机关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庭审过程中,由于附带民事部分在庭前会议上双方已经进行过调解,因此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主要就刑事部分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由于本案被告人不认罪,公诉方准备充分,共列出九大项证据,利用视频、音频和图片等多种手段分别从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犯罪侵害结果,接警记录、现场勘查等多方面进行证据展示,其中重点论证由于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二级轻伤,并且展示了司法鉴定结论。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受害人的委托代理人对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持续将近两个小时的旁听活动到此结束。

    “此时旁听是对2013级法学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课以及2014级法学班模拟法庭的实务课教学环节的延伸和补充。感谢青山区人民法院为学生选取该案件旁听,案件较完整地展现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该案的证据环节,为同学们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模板。希望今后能继续与法律实务部门保持友好联系,不断为同学们提供好的实践教学案例。”2013级法学班主任江岚老师在谈到本次实践教学活动时说道。2014级法学学习委员杨泽慧说道,“尽管今天天气状况较为恶劣,但是同学们热情高涨,旁听时也是专心致志,不时将庭审环节和步骤与所学知识相互比较分析论证,真实体验到刑事诉讼法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想来大家从这次旁听中收益良多,同时也很期待下一次的实践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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