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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订:历史与走向
作者:发布日期:2018-05-15点击数:

    2018年5月17日晚,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指导教师沈开举教授,应邀前来湖北大学为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开展“《土地管理法》修订:历史与走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我院近百名学生在思诚厅聆听了讲座,此次学术讲座由我院党委书记郑全新教授主持。

    郑全新教授开场寥寥数语便拉近了沈开举教授与学生们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活跃了现场的气氛。沈开举教授以《土地管理法》的发展历史作为此次报告的切入点,从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三次修订以及修正案草案的意见稿等进行一系列的讲解,为我们展现出清晰而又详细的脉络走向。同时,沈教授也为我们明确指出了现今《土地管理法》存在的四个问题:两种土地公有制的不平等、以耕地保护为目的的土地指标管制、单轨制土地供给模式以及土地利用公共参与程度低。随后,沈教授为我们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和解答,并提出修改前提应是“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此外,沈教授还为我们一一罗列出土地管理在未来的八大走向。例如,两土地公有制应从不平等走向平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由虚化转向明晰;国有土地地方化、单位化向国有化转变;土地管理部门从代表者、管理者走向执法者等等。最后,沈教授在同学们热烈期待下对最新修正案草案意见稿的重要条款进行重点讲解。

    沈开举教授幽默风趣、亲和有力的讲授风格以及极具针对性地解惑释疑,让在场的同学们受益匪浅,掌声久久不息。讲座结束前,郑全新书记对整场内容进行总结和点评,让同学们再一次对讲座内容加深了印象,同时也对沈开举教授抽出宝贵时间来给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精彩的学术讲座表示再次的感谢。(撰稿张媛、徐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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