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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召开“四讲四有”和《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作者:发布日期:2016-09-30点击数:

    9月28日下午,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在学院MPA教室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四讲四有”深刻内涵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主持会议。

    “两学一做”要求全体党员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袁新对“四讲四有”的深刻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指出全体教师党员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遵守党的纪律,一心为党、一心为公,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争做合格党员。接着,袁新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重点问责对象、问责的六类情形、问责的不同方式以及“终身问责”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院党委书记郑全新最后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始终心存敬畏、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教师党员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的标准,自觉爱党为党、敬业修德、服务学生、奉献社会,带头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发展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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