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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开班
作者:苏欣原发布日期:2021-11-20点击数:

11月19日,法学院在学院一楼报告厅召开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开班仪式。法学院党委书记、党校校长郑全新,党委副书记、党校副校长袁新出席,第二期全体党校学员参加仪式。开班仪式由法学院组织员白连立主持。

在庄严的《国际歌》歌声中,党校开班仪式拉开序幕。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讲话。郑书记向学员们表示热烈欢迎和祝贺,并强调了党校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参加党校是组织发展的必经阶段,是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提升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的重要机会。郑书记指出,青年是新时代的生力军,是民族复兴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作为青年人应该有理想、有追求,将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郑书记结合自己入党三十多年的心得与体会,对同学们淳淳教导:积极端正入党动机,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与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练就过硬本领;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勇于担当时代使命,把青春和汗水挥洒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组织员白连立强调了党校学习期间的纪律要求,并希望学员珍惜此次学习机会,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作了题为《中共一大与红船精神》的党校首场辅导报告。郑书记深入浅出地将中共一大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中共一大在上海望志路106号开幕,是一次为中国谋出路的、意义重大的会议。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斗争中顽强求索的必然产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产物。郑书记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他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曾多次前往上海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学习“建党精神”,并鼓励学生们探寻“红色历史”的足迹。

2005年6月2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上刊发5000多字的署名文章《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首次提出“红船精神”。对于如何立足时代,传承发扬“红船精神”,郑书记指出,要有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站在时代潮流前列、站在攻坚克难最前端、永远站在广大人民之中。

郑书记的报告,让在场的每一位学员,深入了解了中共一大的历史背景、历史意义,深刻领会了“红船精神”的内涵及价值,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远大理想。

审核:郑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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