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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09-10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22号)要求,现就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郑全新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副组长

邹爱华  

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徐梦醒  靳海婷

4、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


二、 申请对象与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三、 申请类别与申请资格

A类: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院核准的前三学年课程及成绩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90分;

C类: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前三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40%,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4.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标准》;

5.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

3)具有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的;

4)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创新创业活动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5)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科研竞赛目录参见附件6)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 申请与推荐程序

1910下午4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奖励证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302

2911-13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3913日前,学院按照2021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确定候补名单并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3天。

4914日前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纸质及电子文档、原始材料、学生的成绩单和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原件、综合素质材料复印件等交本科生院学籍办。

5、本科生院复审A类、C类推免生材料,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6、925日,学校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提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7、928日至10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 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99日。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联系电话:88662673老师)88665033(白老师)



法学院

2021910




 附件1 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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