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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沙龙”成功举办
作者:发布日期:2013-09-13点击数:

2013年3月21日,由湖北大学法律诊所、湖北大学法学实务教学中心、湖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主办,湖北大学法学会承办,以“实体法与程序法——从李天一案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为主题的“法学沙龙”活动在模拟法庭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参加此次法学沙龙的有武昌区法院未成人综合审判庭法官殷晓艳、湖北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邓小刚教授、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容博士、湖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谭剑博士、副主任龚哲博士以及来自全校不同专业的200余名学生。
    本次“法学沙龙”活动以广受关注的“李天一涉嫌犯罪案”为切入点,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实体和程序问题。邓小刚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法律对青少年犯罪的有关处理规定。随后,汪容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对刑事诉讼法的研究谈了自己对李天一案的看法。他特别提醒广大同学,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常识和理性,要带着思考的态度去看新闻。媒体有关李天一案件的很多报道,他都仅仅只看了一个标题,因为很多报道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具有明显的夸大和不实,比如说“受害人撤诉、“76人律师团”的说法,邓小刚教授也表示具有同感,并补充说明此类案件被害人的态度只会影响量刑,不会影响最终定罪。
    来自武昌区人民法院的殷晓燕法官,以专门负责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法官身份,结合多年来的办案经验,给大家全面的讲述了她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殷法官还和其他与会者探讨了未成年犯罪的矫治问题,认为判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加上矫正,但是目前对未成人的刑罚方法存在很大的副作用,我国应该积极寻求其他的方法对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救赎。
    本期学术沙龙历时两个多小时,同学们在听老师们发言的同时也积极思考。在答疑阶段,大家纷纷站起来就自己不懂的问题提问和发表自己的看法,极大地激发了大家关注法律实践的积极性,有助于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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